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1986年) 第八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1986年) 第八章 第八章 查验 第四十条 公民应当随身携带并妥善保管居民身份证。 第四十一条 公安机关在下列情况下,有权查验公民的居民身份证:(一)追捕逃犯、侦破案件中,遇有形迹可疑或被指控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需要查明身份时;(二)维护铁路、公路、水运、民… 第四十二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结合日常管理工作定期查验居民身份证。 第四十三条 公安人员依法执行公务需要查验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时,应当首先出示自己的工作证件。 第七章 目录 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