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1986年) 第五章 签发 第二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1986年) 第二十四条 第五章 签发 第二十四条 居民身份证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