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1985年) 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1985年) 第八条 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或者登记内容有变更、更正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时,应当按照规定申报换领新证;丢失证件的,应当申报补领。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