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1985年) 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1985年) 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或者窃取居民身份证情节严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七条的规定处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七条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