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 第六十二条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实施就业歧视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十一条 目录 第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