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1987年) 第二章 防尘 第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1987年) 第十条 第二章 防尘 第十条 防尘经费应当纳入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经费计划,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