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2016年) 第六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2016年) 第六章 第六章 对外贸易秩序 第三十二条 在对外贸易经营活动中,不得违反有关反垄断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施垄断行为。 第三十三条 在对外贸易经营活动中,不得实施以不正当的低价销售商品、串通投标、发布虚假广告、进行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三十四条 在对外贸易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第三十五条 对外贸易经营者在对外贸易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外汇管理的规定。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危害对外贸易秩序的,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可以向社会公告。 第三十一条 目录 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