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1994年)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1994年) 第四十二条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国家对边境城镇与接壤国家边境城镇之间的贸易以及边民互市贸易,采取灵活措施,给予优惠和便利。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八章 目录 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