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国籍船舶管理规则(1979年) 第二章 停泊 第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国籍船舶管理规则(1979年) 第二十一条 第二章 停泊 第二十一条 船舶熏蒸,应采取严密的安全措施,并应悬挂港口规定的信号。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