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条例(1982年) 第二章 石油合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条例(1982年) 第九条 第二章 石油合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 参与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的中国企业、外国企业,都应当依法纳税,缴纳矿区使用费。前款企业的雇员,都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