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关系法(2023年) 第四章 对外关系的制度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关系法(2023年) 第三十四条 第四章 对外关系的制度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在一个中国原则基础上,按照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同世界各国建立和发展外交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据缔结或者参加的条约和协定、国际法基本原则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有权采取变更或者终止外交、领事关系等必要外交行动。 第三十三条 目录 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