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下载APP
下载APP
  1. 首页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93年)
  3. 第三章 国家机构
  4. 第三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93年) 第三节

第三章 国家机构

第三节 国务院

第八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第八十六条 国务院由下列人员组成: 第八十七条 国务院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 第八十八条 总理领导国务院的工作。副总理、国务委员协助总理工作。 第八十九条 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 第九十条 国务院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负责本部门的工作;召集和主持部务会议或者委员会会议、委务会议,讨论决定本部门工作的重大问题。 第九十一条 国务院设立审计机关,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收支,对国家的财政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第九十二条 国务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八十四条 目录 第八十五条
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专为法律人设计的法律查阅工具

使用帮助

  • 使用帮助

法律条款

  • 用户协议
  • 隐私政策
  • 会员服务协议

法规要求

  • 沪ICP备2023015770号-1
  • 沪公网安备31011302008558号
© 法律法规速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