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8年) 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8年) 第五十四条 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第五十三条 目录 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