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78年) 第三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五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78年) 第五十七条 第三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五十七条 公民必须爱护和保卫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保守国家机密。 第五十六条 目录 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