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78年) 第五十条

第五十条 劳动者在年老、生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时候,有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逐步发展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公费医疗和合作医疗等事业,以保证劳动者享受这种权利。

国家关怀和保障革命残废军人、革命烈士家属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