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75年) 第一章 总纲 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75年) 第十四条 第一章 总纲 第十四条 国家保卫社会主义制度,镇压一切叛国的和反革命的活动,惩办一切卖国贼和反革命分子。 国家依照法律在一定时期内剥夺地主、富农、反动资本家和其他坏分子的政治权利,同时给以生活出路,使他们在劳动中改造成为守法的自食其力的公民。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