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1994年) 第三章 审计机关职责 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1994年) 第十八条 第三章 审计机关职责 第十八条 审计署对中央银行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审计机关对国有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 第十七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