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金伯利进程证书制度管理规定(2024年) 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本规定下列用语含义:
金伯利进程,是指根据联合国大会决议设立的、负责打击冲突钻石非法交易的国际性组织机构。
冲突钻石,是指根据联合国大会和联合国安全理事会有关决议,为资助颠覆或者推翻合法政府等各类武装冲突,由反叛运动或者其同盟所使用的毛坯钻石。
毛坯钻石,是指未经加工或者经过简单切割或者部分抛光,归入《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7102.10、7102.21和7102.31的钻石。
金伯利进程证书,是指由来源国指定机构签发的,证明证书上所列的毛坯钻石符合金伯利进程证书制度有关规定、不属于冲突钻石的书面文件。
技术证书,是指因毛坯钻石真实情况与所附金伯利进程证书记载信息内容不一致,由目的国指定机构签发的随附于退回来源国毛坯钻石的书面文件。
来源国,是指金伯利进程证书上记载的、毛坯钻石合法地最后实际离开的某一金伯利进程成员。
目的国,是指金伯利进程证书上记载的、毛坯钻石合法地最先实际进入的某一金伯利进程成员。
指定机构,是金伯利进程成员负责对其进出口的毛坯钻石实施查验、审核和签发金伯利进程证书以及技术证书的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