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 第三章 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 第四十五条 第三章 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第四十四条 目录 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