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2024年)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2024年) 第七十六条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六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教育等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七十五条 目录 第七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