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1980年) 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1980年) 第二十二条 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二十二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