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05年) 第六章 人身权利 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05年) 第四十一条 第六章 人身权利 第四十一条 禁止卖淫、嫖娼。 禁止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或者对妇女进行猥亵活动。 禁止组织、强迫、引诱妇女进行淫秽表演活动。 第四十条 目录 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