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05年) 第六章 人身权利 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05年) 第四十条 第六章 人身权利 第四十条 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受害妇女有权向单位和有关机关投诉。 第三十九条 目录 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