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1992年) 第二章 政治权利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1992年) 第九条 第二章 政治权利 第九条 妇女有权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