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2019年) 第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2019年) 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本条例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1950年4月3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布的《契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引用法条 契稅暫行條例(1950) 第十四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