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年) 第四章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第二节 工业污染防治 第四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年) 第四十四条 第四章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第二节 工业污染防治 第四十四条 生产、进口、销售和使用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和产品的,其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应当符合质量标准或者要求。 国家鼓励生产、进口、销售和使用低毒、低挥发性有机溶剂。 第四十三条 目录 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