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年) 第四章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第一节 燃煤和其他能源污染防治 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年) 第三十七条 第四章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第一节 燃煤和其他能源污染防治 第三十七条 石油炼制企业应当按照燃油质量标准生产燃油。 禁止进口、销售和燃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石油焦。 第三十六条 目录 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