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年) 第二章 大气污染防治标准和限期达标规划 第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年) 第十条 第二章 大气污染防治标准和限期达标规划 第十条 制定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应当组织专家进行审查和论证,并征求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业事业单位和公众等方面的意见。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