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年) 第二章 大气污染防治标准和限期达标规划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年) 第九条 第二章 大气污染防治标准和限期达标规划 第九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应当以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为依据。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