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1995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1995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部门是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机关。 各级公安、交通、铁道、渔业管理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对机动车船污染大气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