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1995年) 第四章 防治废气、粉尘和恶臭污染 第三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1995年) 第三十二条 第四章 防治废气、粉尘和恶臭污染 第三十二条 向大气排放恶臭气体的排污单位,必须采取措施防止周围居民区受到污染。 第三十一条 目录 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