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5年) 第三章 业务范围 第三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5年) 第三十三条 第三章 业务范围 第三十三条 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经营对中国境内公民的人民币业务,除应当具备中国银监会规定的审慎性条件外,还应当具备符合业务特点以及业务发展需要的营业网点。 第三十二条 目录 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