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06年) 第三章 业务范围 第四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06年) 第四十九条 第三章 业务范围 第四十九条 外国银行分行经营《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外汇业务,营运资金应当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或者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 第四十八条 目录 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