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04年) 第四章 任职资格管理 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04年) 第五十四条 第四章 任职资格管理 第五十四条 中国银监会对外资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审核采用核准制和备案制两种形式。 第五十三条 目录 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