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04年) 第二章 设立与登记 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04年) 第十二条 第二章 设立与登记 第十二条 《条例》第十一条第(六)项所称中国合资者的有关资料是指中国合资者的营业执照(副本)和最近三年的年报。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