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02年) 第二章 设立与登记 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02年) 第七条 第二章 设立与登记 第七条 《条例》及本细则所称审慎性条件至少包括下列条件: 具有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 具有稳健的风险管理体系; 具有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 具有有效的管理信息系统; 申请人经营状况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具有有效的反洗钱措施。 第六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