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02年) 第七条

第七条 《条例》及本细则所称审慎性条件至少包括下列条件:

具有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

具有稳健的风险管理体系;

具有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

具有有效的管理信息系统;

申请人经营状况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具有有效的反洗钱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