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02年)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七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02年) 第七十条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七十条 外资金融机构由总行或联行转入信贷资产应经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批准。 第六十九条 目录 第七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