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1990年) 第十三章 附则 第八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1990年) 第八十四条 第十三章 附则 第八十四条 外资企业与中国的其他企业或者经济组织签订经济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外资企业与外国的公司、企业或者个人签订经济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198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1985) 第八十三条 目录 第八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