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1990年) 第二章 设立程序 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1990年) 第十四条 第二章 设立程序 第十四条 外国投资者可以委托中国的外商投资企业服务机构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代为办理第九条、第十条第一款和第十一条规定事宜,但须签订委托合同。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