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1986年)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1986年) 第四条 第四条 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的投资、获得的利润和其他合法权益,受中国法律保护。 外资企业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不得损害中国的社会公共利益。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