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1997年)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1997年) 第五十四条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四条 边境贸易和边民互市的外汇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根据本条例规定的原则另行制定。 第五十三条 目录 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