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1996年) 第三章 资本项目外汇 第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1996年) 第二十五条 第三章 资本项目外汇 第二十五条 依法终止的外商投资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清算、纳税后,属于外方投资者所有的人民币,可以向外汇指定银行购汇汇出或者携带出境;属于中方投资者所有的外汇,应当全部卖给外汇指定银行。 第二十四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