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2013年) 第三章 停留居留管理 第二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2013年) 第二十条 第三章 停留居留管理 第二十条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可以通过面谈、电话询问、实地调查等方式核实申请事由的真实性,申请人以及出具邀请函件、证明材料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