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2025年) 第五章 征收管理 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2025年) 第四十六条 第五章 征收管理 第四十六条 经省级以上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批准由总机构汇总申报纳税的,批准部门可以规定由分支机构预缴税款。 第四十五条 目录 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