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2013年) 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2013年) 第八条 第八条 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