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2011年)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2011年) 第三条 第三条 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 前款土地占用面积的组织测量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