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2020年) 第二章 土地使用权出让 第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2020年) 第十三条 第二章 土地使用权出让 第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协议; 招标; 拍卖。 依照前款规定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具体程序和步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