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 第七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是城乡建设和规划管理的依据,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第六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