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2022年) 第二章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节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和任期 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2022年) 第七条 第二章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节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和任期 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设立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节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