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2015年) 第二章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第八条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六)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2015年) (六) 第二章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第八条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六) 选举本级人民法院院长和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出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五) 目录 (七)